安全管理特别规定即: 严禁值班、带班管理人员脱岗,每发现一次井口大屏通报并处罚责任人500元;公司安全包保管理人员每周四参加区队学习会,由安监部组织检查、通报;“三违”人员、未按期整改的隐患一律加倍处罚;凡发生工伤事故或二级以上非人身事故者,按公司工伤处理规定一律升级处理;凡未按规定完成“三违”指标的管理人员,按规定加倍处罚;严禁无措施施工,否则对施工单位罚款2000元,队长、书记、技术员及现场责任人各处罚500元;严格落实公司《井下车辆安全运行九条禁令》、《4207综放面2#瓦斯治理安全调度指令》、《4206综采工作面安全管理特别规定》。
“安全管理特别规定”犹如利剑出鞘,直指中层管理人员工作不严不实、执行无力、工作拖沓滞后等问题。6月2日,该公司的一名跟班副队长在跟(带)班期间未能坚守在作业现场被大屏亮相通报;6月6日,在4206综采工作面,樊某在作业过程中执行4206综采工作面安全管理特别规定敷衍了事,被该公司组织的安全大检查人员责令立即整改,并要求该员工对照安全知识“小卡片”描述“三违”事实,自己给自己定“三违”性质。截止目前,该公司在电子大屏共通报了3起违反安全管理特别规定的典型“三违”案例,上至包保部室的的主要负责人和区队队长书记技术员,下至安全网络小组组员,分别受到从电子大屏亮相通报和连带经济处罚,在全公司干部职工中震动很大。
压紧压实责任,有错无为皆问责,赢得了干部职工们的“点赞”!“公司落实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全管理特别规定的力度真大。”综采队甲班班长刘君义的话,说出了干部职工们期盼实现安全生产月活动目标的心声。 (韩保柱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