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10日,陕西建新煤化有限责任公司(甲方)与陕西蒲白欧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(乙方)就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委托运营签订合同。
依据陕西省生态环境厅《陕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》、《陕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技术指南》文件要求,为了保证系统能够长期稳定运行,有效掌控污染源排放状况,更好地实现环保目标。陕西建新煤化有限责任有限公司(甲方)委托陕西蒲白欧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(乙方)就该公司工业区生活污水处理站、生活区生活污水处理站、矿井废水处理站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提供运营服务。乙方严格遵守、执行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,负责甲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全面维护、维修和正常运行。
合同明确了甲乙双方的权利、义务。本次技术服务合同签订的期限为一年,陕西建新煤化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、董事长郭风景、陕西蒲白欧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文军分别在合同上签字。 (韩保柱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