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新闻网成都12月20日讯(记者 仲健鸿)四川新闻网记者今日从省财政厅了解到,按照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、省政府去产能决策部署,四川省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国家总体部署和省委、省政府工作要求,积极筹集奖补资金,加强奖补资金监管,多措并举大力支持我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完成。
2013-2015年,全省各级财政共筹集资金80亿元(其中省级财政筹集30.4亿元)支持全省关闭淘汰退出各类小煤矿584处、退出产能4826万吨/年。在此基础上,根据2016年四川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目标任务,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共筹集资金24.38亿元(其中省级财政筹集17.6亿元),支持全省关闭煤矿169处、退出产能2303万吨,超额完成目标任务。
据了解,在积极筹集奖补资金的同时,省级财政部门围绕“保障资金安全,确保项目见效”的目标,采取多种措施加强资金监督管理。一是合理分配资金。按照“奖补资金重点支持省属煤炭企业,对市(州)人民政府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给予适当奖补”的原则,资金分配对省属国有企业采取据实据效办法进行安排,对市(州)人民政府采取因素测算办法进行分配。二是制定管理办法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省财政厅牵头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制定《四川省钢铁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专项奖补资金管理细则》,规范资金使用管理。三是建立监管账户。为确保奖补资金切实用于解决化解过剩产能人员安置问题,省财政厅会同省国资委、省人社厅、省安监局(四川煤监局)共同建立省级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资金监管账户,由省属煤炭企业根据职工安置工作进度提出申请,五部门共同审核签章拨付资金。
来源:四川新闻网 本站编辑:碧海云天